成都万华源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协会收到四川证监局对你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成都万华源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暂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暂停你公司办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12个月。
根据《决定》,协会认为你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自律规则,现决定暂停你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活动: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
你公司在暂停业务期间应做好现有客户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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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