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基金报 记者赵婷
ESG投资已经成为全球趋势,不少外资机构在这方面有着更深入的实践,他们有哪些经验分享?如何评价中国ESG投资的发展?又有哪些建议?中国基金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富达国际等外资机构。他们认为,中国的ESG近两年发展迅速,但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建议未来尽快厘清ESG产品定义,加强机构投资人和上市公司的沟通,引导上市公司完善ESG数据。
外资机构将ESG因子融入投资流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少外资机构在践行ESG投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MSCI ESG研究部亚太区(除澳洲和日本市场)负责人王晓书表示,很多国际投资机构都会有整体的ESG政策,不是只拿一两只基金或一部分钱去做ESG投资,而是整个投资池里面所有的资产,都要考虑ESG,它是作为一个风险控制指标纳入到整个投资和风控体系中去。
富达国际大中华区可持续投资总监王芳介绍,富达在投资过程融合ESG投资因子,一方面,从价值取向上,将烟草、弹药等客户普遍不能接受的行业在投资组合中过滤掉;另一方面,从风险管理层面,整个投资决策链都会要求投资团队对覆盖的公司仔细分析ESG风险,并在公司报告中做出具体阐述。
王芳表示,在基金经理做买卖决策的时候,一是在投资前端考虑到每个公司的ESG风险以及投资组合的ESG风险;二是在投资后持续跟进一家公司的ESG表现,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就ESG的问题和上市公司沟通,使其在ESG方面更好提升自己。
王芳介绍,富达有专门的团队分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如果不认同议案会和上市公司进行沟通,不赞成会毫不犹豫投反对票。“据我了解,国内的机构投资人还很少去做股东大会投票的工作,这点国内外差别比较大,富达是只要有投票权,每一票都会投出去。”
在践行ESG投资方面,路博迈表示,ESG因子是左右长期投资表现的重要驱动因素,因此,以全方位角度管理客户资产,并将环境、社会与治理等因子融入投资流程中。
据了解,1940年,路博迈首度运用“回避筛选机制”过滤投资标的,如今路博迈依然延续过往优良传统,其投资适用范畴涵盖路博迈投资平台上的多种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经理人融合ESG因子的方式取决于多种要素,包括策略目标、资产类别、投资时间范围、投资组合构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人的投资哲学与流程等。
在具体操作上,路博迈表示,其研究分析师与投资组合经理人负责将ESG因子融入各自负责的投资组合与研究流程中。不同的投资工具可依照需求选择整合ESG因子的方式,各个投资组织者团队自行决定整合ESG因子的最佳方式。路博迈并不设立独立的ESG研究团队,而是将ESG研究融入每一位分析师的工作中,各个投资团队可以充分运用各种主动式投资管理工具,选择积极参与企业治理,或是卖出风险调整后回报已不再具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中国ESG投资刚起步 实践推广任重道远
对于近一两年中国ESG的发展,外资纷纷表示认同。王晓书表示,随着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目前他们的ESG研究团队对已纳入的400多家大盘和中盘A股公司完成评级。在2018年MSCI首次将ESG评级扩展到中国A股上市公司时,低评级的中国公司比例较高。到2019年重新评级,虽然中国公司整体表现跟全球发达市场仍然有差距,但上升的势头非常明显。
不过,外资机构也认为,现阶段中国ESG投资仍在起步阶段。
路博迈认为,中国ESG投资的相关理论研究在不断发展,但离深入广泛的实践推广阶段还有一定距离。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借鉴海外成熟的经验,也不能忽视ESG投资在中国的理论、实践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市场结构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等。如针对“环境”指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考察企业的相对减排比绝对减排更加合理,重要的是企业在环境治理、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方面做出了什么努力。
路博迈表示,ESG投研的推广要求市场建立本土化的投研体系,并且这个体系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必须可执行、可获得、可标准化。
在本土化方面,王芳认为,投资人在投资A股公司的时候,不能照搬国外的框架,因为公司治理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法治体系有关。
王晓书也表示,过去一两年ESG投资趋势已经在中国迅速形成,这与监管部门做了很多引导工作密不可分。不过,整体看中国的ESG投资还是在起步阶段,目前一些最头部的、对国际趋势关注最高的投资机构在行动,从数量上来看,还有更多金融机构需要做好ESG整合的准备。
此外,头部机构还需要更多时间建立内部流程体系,在投研、投后及日常风险监控等各方面都融入ESG。“基于我们与国内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一些头部机构在过去一两年逐渐建立起较为成熟的ESG投研和风控体系。”王晓书表示。
王晓书认为,ESG的推广更需要最前端的基金经理接纳并了解ESG的价值,一开始大家会认为,考虑ESG会带来成本增加或更多限制,但长期来看ESG是对风险控制很好的因子,可以帮助投资者规避“黑天鹅事件”,对于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是有帮助的。
信息披露需完善 ESG产品定义待厘清
对于未来中国ESG投资还有哪些工作要做,外资机构提出建议,一方面,需要完善信息披露,加强沟通;另一方面,要厘清ESG产品的定义。
路博迈表示,推动ESG在实践中深入下去还需要有高质量、可获得的数据。首先,上市公司或发行人需要完善信息披露。一方面,责任投资教育很重要;另一方面,需要监管共同努力,制定法规强制要求披露。针对非上市的债券发行人,关于ESG的披露要求有待完善。此外,信息披露的标准目前不是特别明确,这也会影响数据的质量。其次,推动ESG落地,需要各方持续的努力,包括金融机构、企业、投资人、学术研究机构和政府职能机构等。
路博迈认为,“惩罚”不仅是体现在监管层面的处罚,金融机构也可以识别这些低ESG企业并且在融资成本和资本市场定价的层面给予其“惩罚”,从而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相反,对践行ESG原则的企业,则需要有合理的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政策等。
路博迈还表示,对于很多金融机构和投资人而言,ESG投资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对责任投资的有效性的验证,会鼓励更多长期资金进行责任投资,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市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随着信息披露、法规监管的不断完善,会为各方推动责任投资注入更大的动力。”路博迈相关人士表示。
王晓书对ESG在中国的前景表示乐观,并期待未来有更多投资人从各个方向上重视。她指出,挑战在于ESG数据方面,中国的上市公司披露还不足。“我们非常期待监管能够出台更多措施,推动上市公司强化披露。不过,MSCI对于数据不是特别担心,因为我们有其他很多数据资源来支撑我们的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运用AI、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工具来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王芳建议,在产品端,中国市场需要关注一个问题,即ESG产品的定义。现在国内一些机构已推出ESG产品,但定义并不清楚。目前欧盟正在做定义ESG产品的工作,到2022年会推出一套可持续投资产品非常详细的定义标准。2019年,香港证监会也做了市场信息收集工作,后续准备推出ESG产品的定义。此外,在投资人义务端,投资人和上市公司沟通在国内还是比较大的空白,主管机关可以督促机构投资人更多地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同时,鼓励国内的机构投资人更多地与上市公司就ESG的问题进行沟通。最终目的都是让上市公司明白投资人不是只关注股价,还关注基本面之外的ESG要素,希望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在环境、社会方面担起更多的责任。